阿芭相册(ALBUS)|心爱的相册在不知不觉中留存,每月免费冲印「正四方」照片

服务使用协议

第1条(总则)

本服务使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关于卷心蛋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提供的“阿芭相册”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使用条件的协议,适用于使用本服务的全体对象。用户使用本服务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使用本服务行为自身即视为对本协议的同意和接受。

第2条(定义)

本协议所载用语定义如下:

  1. “用户”指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基础之上,依照第4条规定的手续取得本公司服务使用许可的个人。
  2. “本商品”指本公司提供本服务,利用用户提供的图像等数据打印制作的照片及其他相关商品。
  3. “收受人”指用户指定为本商品配送收件方的人。
  4. “本图像等”指服务过程中,用户以获得所订购商品为目的而向本公司提供的图像等数据。
  5. “使用申请人”指有意依本公司规定的手续进行用户注册并使用本服务的个人。
  6. “使用费”指本商品的制作费用以及运费。

第3条(服务内容)

  1. 本服务是利用用户提供的图像等数据打印制作照片及其他相关商品,并将本商品发送至用户指定收受人的服务。
  2. 为接受本服务而需使用必要的软件等的情况下,本公司向用户提供并许可其使用。本公司提供的软件是本服务构成的一部分,本协议中关于本服务使用条件的相关规定同样适用于该软件的使用。另外,为保持本公司提供的软件版本处于最新状态,本公司有权未经通知用户,按需要提供自动或手动的版本更新。本公司在其他公司运营的应用平台上发布软件时,用户为下载软件还应当取得该应用平台的使用资格并遵守相关服务协议。
  3. 前款规定的软件等的下载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与费用。用户因前款软件等的安装或使用所遭受的损失,无论是否可能预见,本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瑕疵担保责任及其他基于其他任何法理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 为使用本服务而须装备的电子设备(电脑、智能手机等),软件(操作系统、应用平台、浏览器等)及网络连接环境由用户自行准备并承担责任和费用。

第4条(用户注册)

  1. 本服务的使用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完成注册申请,并自收到本公司发送的注册完成通知的时间点起成为用户,并可以在遵守本协议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本服务。
  2. 不限于用户注册之时,用户应当在使用本服务的全程向本公司提供正确且真实的信息,不得进行虚假的注册和陈述。
  3. 使用申请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请勿进行用户注册。另外,本公司根据自身判断认定使用申请人行为有下列任一情况的,有权拒绝正在进行的用户注册或注销已完成注册的账号:
    1. 使用申请人以虚假信息进行用户注册的;
    2. 使用申请人过去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曾遭受本公司暂停账号,强制注销或者其他使用限制措施的;
    3. 使用申请人的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协议的;
    4. 使用申请人以非个人使用目的,或非法目的进行用户注册的;
    5. 若用户未依照规定手续进行信息变更,本公司有权依照变更前的信息进行处理。此外,即使信息变更完成,变更前进行的交易及各种手续仍以变更前的信息为准。
    6. 因用户违反本条规定而产生的任何损害,无论是否可能预见,本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4. 若需变更用户注册信息,用户应当及时依照本公司规定手续进行变更,并全程保证个人信息的真实准确,自行管理并对信息的变更行为承担责任。
  5. 若用户未依照规定手续进行信息变更,本公司有权依照变更前的信息进行处理。此外,即使信息变更完成,变更前进行的交易及各种手续仍以变更前的信息为准。
  6. 因用户违反本条规定而产生的任何损害,无论是否可能预见,本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第5条(未成年用户)

未成年人个人使用本服务需要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前,监护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条款,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行为自身即视为监护人对本协议的同意和接受

第6条(订购)

  1. 用户订购本商品时,应当依照本公司规定的流程及方法,向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器上传本图像等数据,及其他本公司规定的为使用本服务以及制作发送本商品所必需的全部手续。
  2. 不论基于何种原因,若无法完成用户订单要求,本公司将在收到用户订购后立即通知用户。
  3. 用户的订购行为或本图像等有下列任一情况时,用户将无法进行本商品的订购。另外,本公司根据自身判断认定用户的订购行为或本图像等有下列任一情况时,本公司有权拒绝用户订单或取消已经接受的订单:
    1. 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违反法律法规、条例或本协议的;
    8. 违反公序良俗及一般常识的;
    9. 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犯他人名誉、社会信用、隐私、公开权、肖像权等其他权利或利益的;
    10.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等其它给第三人造成精神损害、财产损害及其他损害;
    11. 涉及性、淫秽、暴力、赌博、凶杀、恐怖的行为或表现,以及其他给第三人造成不快或恶劣影响的情况;
    12. 包含或涉嫌包含宗教歧视、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及其他歧视性内容的;
    13. 以宣传与本服务无关的商品或服务为目的的;
    14. 可能给本公司造成损害的;
    15. 任何可能有上述各项行为的;
    16. 任何可能帮助、教唆、强迫或助长上述各项行为的情况。
  4. 因本商品全部是接受订单后再行生产制作的,除符合第7条第7款规定的情况之外,订购操作一经完成,用户不得要求退货、换货或取消订单。用户在订购操作完成后即使向本公司发出退换货请求或取消订单申请的,并不免除其支付使用费的义务,本公司亦不负有返还已支付的使用费的义务。

第7条(本商品的制作及发送)

  1. 本公司依照规定的规格,式样,制造方法等使用本图像等完成本商品制作,不得以规定之外的规格,式样,制造方法等进行本商品制作。
  2. 本商品含有本公司及本服务的名称及其他事项的记载。
  3. 本公司,自行指定承运方及运输方法向用户指定的收受人发送本商品,但用户指定的收受人地址不得位于【中国大陆地区】之外。
  4. 本商品在交付承运方之前产生破损、污染、遗失等状况的,本公司会迅速再次制作,并在制作完成后立即向收受人发送本商品(不额外产生费用);本商品在交付承运方后,因无法归责于本公司的事由产生破损、污染、遗失、去向不明或无法到达收受人等状况的,本公司不承担再次制作及发送的义务。用户希望本公司再次制作并发送的,应当依照第6条的规定再行订购并支付使用费。
  5. 本商品的所有权自收受人从承运方取得商品的时间点起,从本公司移转至收受人。
  6. 本公司向用户指定的收受人住所发送商品后,因无法归责于本公司的事由导致本商品退回原址的,本公司有权丢弃处理。该状况下不免除用户支付使用费的义务,本公司亦不负有返还已支付的使用费的义务。
  7. 用户应当在本商品到达收受人之后立即检查确认,若本商品因应当归责于本公司的事由产生明显瑕疵或与订购商品明显不符,用户应当在本商品到达10日之内按照规定方法与本公司取得联系。请注意,本商品到达10日内未与本公司取得联系即视为不存在瑕疵或不符。本商品到达10日内与本公司取得联系的情况下,本公司需要通过发回商品,发送图像或其他必要方法对发送给收受人的本商品进行事实确认,请注意该过程中产生的运输、通信等相关费用须由用户或收受人承担。
  8. 用户在本商品到达10日之内如前款所述与本公司取得联系,并经过本公司确认确因应当归责于本公司的事由产生明显瑕疵或与订购商品明显不符的,本公司将再次制作并发送本商品。再行制作时,若本图像等数据未保存在本公司服务器上,本公司可能向用户提出再次提供本图像等数据及其他要求。另外,基于本款规定而产生的再次制作及发送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第8条(本图像等数据的保存)

本商品制作完成之后,本公司对于用户上传至服务器内的本图像等数据不负有继续保存的义务,可依据自身判断对数据进行删除。

第9条(本商品的质量)

  1. 本公司在合理可能的程度和范围内,提供本服务及制作本商品。
  2. 本公司不保证本服务及本商品具有特定质量,因此即使对于成品实际质量与用户所期待的成品质量存在差异,本公司概不负任何责任。另外,本商品的质量可能受到本图像等的画质及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本商品的最终成品可能与用户使用的电子机器显示屏所表示的画质,或打印机打印显示的画质具有差异,请用户在理解接受以上状况的前提下使用本服务。

第10条(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订购商品时,应当按照本公司规定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使用费。
  2. 用户支付本服务的使用费时,须遵守提供特定支付方式的结算服务方的使用规则等规定。
  3. 用户与结算服务方之间由于支付本服务使用费而产生争议的,应当自行承担争议解决的责任和费用,不得给本公司或第三人造成任何负担和损害。另外,本公司对于用户因该争议而遭受任何损害,无论是否可能预见,均不承担责任。

第11条(邀请码优惠)

  1. 本公司有权发行可优惠或免费使用本服务的邀请码(该邀请码以下简称“阿芭码”),阿芭码优惠的具体发行条件、使用条件等由本公司另行规定。
  2. 禁止用户以阿芭码交换现金,向其他用户或其他第三人转让阿芭码,或通过与获得阿芭码账户不符的其他账户使用该邀请码。
  3. 获得邀请码的用户注销账号(包括强制注销账号)的情况下,阿芭码优惠自动失效。已注销用户再次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也不能使用注销前的阿芭码,本公司亦不会再次发行。

第12条(ID及密码管理)

  1. 使用本服务须输入ID和密码进行用户登录。本公司确认ID和密码一致后,作为ID和密码保管者的注册用户即被视为本服务的使用者。若第三人未经用户同意输入用户的邮箱地址和密码完成登录,即使用户因此遭受损害,无论该情况是否可能预见,本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 除收到本公司发行的ID和密码的用户外,他人不得使用该ID和密码。用户不得通过第三人的ID和密码使用本服务。另外,为防止因第三人冒用ID和密码而导致本人无法登录,用户须自行负责妥善保管本人的ID和密码。另外,用户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自己的ID和密码,或以转让、买卖、抵押、出借、出租及其他任何形式许可他人使用本服务。
  3. ID和密码遭遇不当使用或使用本服务过程中疑似遭遇安全侵害时,用户应当立即与本公司联系。
  4. 用户可以使用其他公司提供的用户ID和密码作为本服务的ID和密码完成登录,该第三方公司用户ID亦应当遵守本协议关于ID的规定。
  5. 本服务不提供整合多个不同ID的数据资料,或不同ID的用户之间地数据转移等服务。

第13条(用户责任)

  1. 用户对其使用本服务的一切自身行为及其结果负责。
  2. 用户因使用本服务而使本公司遭受损害及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以下亦同)的(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因未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而给本公司造成损害的情况,以下亦同),用户必须自负责任和费用对此进行赔偿或补偿。
  3. 用户因使用本服务而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应当自负责任和费用对此进行赔偿,且不得给本公司造成任何负担和损害。
  4. 用户因使用本服务而与第三方之间产生争议(不限于诉讼,包括索赔及其他请求)的,应当自负责任和费用处理与解决该争议。本公司因用户与第三方间产生争议而遭受损害的(包括第三方向本公司追究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况),用户应当对对本公司遭受的损害及经济损失(包括律师费用)进行赔偿或补偿。

第14条(账号注销)

  1. 用户可以依照本公司规定的手续注销账号。在结算等手续未完成的情况下,用户应当依照本协议规定及时地完成上述手续后再行注销。账号注销在本公司完成账号注销的处理手续时发生效力。
  2. 下列任一情况的出现将使得用户无法依照前款规定直接注销账号。另外,本公司根据自身判断认定用户有下列任一行为时,有权对其采取暂停用户资格、强制注销账号、限制使用本服务使用或其他相应的应对措施:
    1. 以虚假信息进行用户注册的;
    2. 用户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协议的;
    3. 保维持其用户资格招致或可能招致本公司业务实施或技术上障碍的;
    4. 上述各项之外,本公司认为必要时。
  3. 用户注销账号(包括强制注销账号)后的处理如下:
    1. 用户信息及用户上传至本公司服务器的全部数据,无论何时上传全部予以删除,删除后用户无法继续使用本服务。
    2. 用户注销账号后,基于注销前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已产生的责任和义务不因此免除。
    3. 用户注销账号后,注销前的行为、注销前发生的事件及因此产生的各项事宜仍受到本协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的免责条款)的约束。

第15条(禁止事项)

用户使用本服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 侵犯本公司或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侵犯财产、隐私、肖像权、公开权等其他一切权利的行为;
  2. 给本公司或第三人造成精神损害、财产损害及其他损害的行为;
  3. 对本公司或者第三人进行诽谤中伤或发表歧视性言论、损害本公司或第三人名誉信用及其他给本公司或第三人造成不快的行为;
  4. 发送或下载包含裸露部位描写等淫秽内容、涉及儿童色情或儿童虐待内容的图像的行为;
  5. 欺诈行为、暴力行为或使用威胁性言辞的行为;
  6. 涉嫌犯罪、违法或可能助长该类行为的行为;
  7. 违反本服务意旨或本协议精神,妨碍本服务运营的行为;
  8. 冒用他人身份的行为;
  9. 使用他人ID及密码登录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10. 将本商品用于商业用途或以营利目的向第三人销售的行为;
  11. 在本服务之外,使用全部或部分本服务的商品、数据、信息、系统、功能、程序等的行为;
  12. 危害本服务安全的行为;
  13. 散播病毒等危害电脑机器、线路、软件等功能的行为;
  14. 导致本公司服务器或网络过度负荷等恶劣影响的行为;
  15. 非法入侵任何与本公司所提供服务有关的系统的行为;
  16. 除本公司提供的界面接口之外,通过其他途径非法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17. 规避本服务提供的软件及应用等技术限制措施的行为;
  18. 利用本公司网站关联系统及软件的安全漏洞、错误或缺陷等的行为;
  19. 使用逆向工程、逆向编译、逆向汇编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手段解析本服务关联系统、软件或通信协议的行为;
  20. 篡改或修改本服务关联系统、软件或通信协议的行为;
  21. 复制或二次使用本服务关联系统、软件或通信协议的行为;
  22. 未经本公司许可,在本服务之外的产品或服务上以宣传广告为目的的使用行为;
  23. 诱导访问者加入传销或直销的行为;
  24. 发布与成人网站、交友网站有关的表述和内容,以及诱导访问者前往相关网站的行为;
  25. 用于政治活动的行为;
  26. 违反法律法规、条例及本协议规定的行为;
  27. 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28. 任何可能符合上述情况的行为;
  29. 任何可能帮助、教唆或助长上述情况的行为;
  30. 其他被本公司判断为应当禁止的不当行为。

第16条(违反协议的应对措施)

  1. 为确认用户行为是否违反本协议条款,本公司可以要求用户提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信息。该情况下用户须立即向本公司提供被要求提供的信息。
  2. 若本公司判定用户行为违反本协议条款,无论该行为出于故意还是过失,本公司有权在不发出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采取防止损害发生或扩大的措施及其他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措施。
  3. 用户或第三人基于前款措施而遭受的损失,无论是否可能预见,本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另外,用户不得以行使著作人格权或提出异议等手段对抗前款措施。

第17条(关于本图像等的著作权)

  1. 本图像等的著作权归属于用户。
  2. 对于本商品的制作及其配套业务而必须使用本图像等的著作权的行为(包括本公司给予第三人相关使用行为的再许可),用户应无偿且无期限地许可本公司使用,用户不得向本公司行使著作人格权。
  3. 为顺利提供本服务,本公司可以对用户上传的本图像等数据进行备份,用户亦许可该备份行为。但本服务并不以数据存储为目的,本公司亦不因本款规定存在而负有数据备份的义务,用户应当自己承担本图像等数据备份的义务。

第18条(关于本服务的著作权)

  1. 本公司在提供本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文章,图像,影像,数据,软件等(除本图像等外)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属于本公司或许可本公司使用的第三人。
  2. 用户不得以复制、改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等手段侵害前款文章、图像、影像、数据、软件等归属于本公司的权利。

第19条(本服务的暂时停止)

  1. 对服务设备、系统、软件等进行维护时,及发生或可能发生停电、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及电信设备故障等异常事态,或其他本公司判断为不得已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依照自身判断,不向用户发出事先通知而暂时停止本服务。该种情况之下,本公司会尽可能地事先向用户发出该通知,但在进行紧急应对的状况下亦可省略事先通知。
  2. 尽管本公司积极致力于强化服务器设备应对用户使用状况,但用户仍有可能因使用状况急剧变化等原因而暂时无法使用本服务。
  3. 因本公司暂时停止本服务或用户暂时无法使用本服务而遭受的损害,本公司对用户或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0条(免责条款)

除至前条为止规定的协议内容之外,针对以下各项行为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1. 对于用户向本公司服务器上传的本图像等数据的毁损、删除、灭失等(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上传时,由于服务器负荷过重或通信线路影响导致的本图像等数据发生质量降低或无法预览的状况)损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用户应当依据自行判断选择使用本服务。对于因电子机器、软件及通信线路等设备无法适配而产生的障碍,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为使用本服务必须使用第三人制造的终端设备及第三人提供的网络连接服务,对于该种设备及服务的质量、性能、规格式样,本公司不作任何保证,对于可能因此产生的损害,无论是否可能预见,本公司亦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第三人设备或服务质量、性能、规格、使用条件等的变化可能导致本服务无法继续使用,对此本公司不作任何保证,对于可能因此产生的损害,无论是否可能预见,本公司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服务的质量可能受到通信线路连接状况或通信速度、使用者终端设备性能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无论该种可能性存在与否,对于用户使用本服务时的质量,本公司不做任何保证,对于用户无法连接使用本服务等情况,本公司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5. 除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之外,即使本公司判断须对用户负赔偿以及/或者补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法律规定导致本协议免责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的情况),其范围仅限于用户遭受的直接损失,对于可得利益及其他间接损失、律师费用等赔偿、补偿责任,无论基于何种请求原因,本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另外,除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之外,本公司对用户赔偿金额的上限如下规定,对于超过该上限的部分,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1. 与特定订购行为相关的本公司行为给用户造成损失的,赔偿金额上限为本公司已从用户处取得的或预期取得的的使用费,即该订购的对价。
    2. 与特定订购行为不相关的本公司行为给用户造成损失的,赔偿金额上限为8元。

第21条(本协议的变更)

  1. 本公司据自身判断认为必要时,可以在不向用户发出事前通知的情况下单独变更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亦可重新制定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或特别条款(该类协议将被视为本协议构成的一部分)。追加或变更的协议自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告,或以其他方法通知用户的时间点开始发生效力,该时间点之后变更或追加的协议适用于全体用户。
  2. 用户负有定期查看确认本协议最新内容的义务,不得以不知晓协议变更或追加后的内容为理由提出主张。
  3. 不同意本协议追加或变更后内容的用户,应当注销账号或停止使用本服务。

第22条(本服务的变更)

基于以下事由,本公司可以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变更本服务内容,且无须对该种变更作出任何补偿:

  1. 经本公司判断,维护服务稳定性所必要的情况
  2. 经本公司判断,为提高用户使用便利性所必要的情况
  3. 前述各项之外,其他经本公司判断认为必要的情况

第23条(本服务的停止)

  1. 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全部结束之后,本公司会在服务停止日的1个月前,按照规定方法向用户发出服务停止的通知。但紧急状况不受本条限制。
  2. 对于用户或第三人因本公司停止服务而遭受的损害,无论是否可能预见,本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4条(个人信息保护)

  1. 本公司将依照公司内隐私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和使用。
  2. 除以下情况之外,本公司不会向任何第三人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
    1. 取得用户同意后提供;
    2. 用户使用本服务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条款等,为保护本公司或第三人的权利、财产、服务等采取必要措施而提供;
    3. 为保护生命、身体或财产安全采取必要措施而提供;
    4. 为提升公共健康水平、保护儿童身心健全发展采取必要措施而提供;
    5. 依照国家机关、地方政府或经其授权委托的机关机构的要求而提供;
    6. 基于法律法规的要求而提供;
    7. 因营业转让等原因,本服务运营方由本公司变更为第三人的。

第25条(权利义务的转让)

  1. 用户不得将与本服务相关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出借给第三人,亦不得作出在其上设立担保权等处分。
  2. 因公司合并、分立、营业转让等原因导致本服务相关实体转让或移转至第三人时,本公司可以不经用户同意,将与本服务相关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或移转至第三人。

第26条(准据法及协议管辖)

本协议的准据法为中国法,并约定本公司与用户间产生的任何争议由本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19年11月11日